Board logo

标题: 对马芸的扣分有异议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付新    时间: 2009-2-9 22:44     标题: 对马芸的扣分有异议

最近在“维修沙龙”的《你们的的售后服务太差了——怎样避免无厘米诟骂》,回帖中马芸扣了我2分,并扣了雨中男孩2分。对我帖子的扣分批语是:“口是心非,罪犯杀你你也找自己的不足”,对雨中男孩的批语是:“口是心非,弄清情况再说话”。对他的扣分我有异议,因他没说出违返哪条论坛规则,扣分不能依他自己的规则。
    下面我对马芸其人说说我的看法。从他的《凭什么把我的帖子删除》中不难看出,其人说话太欠思考,他才是没有对事实真相搞清楚,就随便说话的人,怨起版主来,并且一网打者满河鱼。
     从他扣分的批语看也没什么水平,什么“是口是心非”,不要随便拿个词语就是好文章。要别人弄清事实真相,你弄清事实真相了吗?
作者: 马芸    时间: 2009-2-13 17:17

既然你发短信强烈要求我来看你的帖子,那我就回个帖子吧。
我不赞同你的观点就有可能评负分,如果你其他帖子有好的观点我见到了也一定会给你加分的。这里面没有什么恩怨仇恨。
我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跟谁结下“深仇大恨”,比方说以前删我帖子者我们争辩的很厉害,但事后我们彼此没有怀恨在心,还交流互助过多次。
我从没认为这个论坛存在坏人、恶人、仇人,这里的言论只有:对与错、真与假,大家出现的矛盾只是意见不同的争执,我相信大家并没因观点的分歧而痛恨对方。
曾经咄咄逼人跟我争论的人后来还帮我解决过不少难题呢,呵呵。
作者: 付新    时间: 2009-2-13 20:16     标题: 回复 2# 的帖子

“我不赞同你的观点就有可能评负分了”,这是论坛的哪条规则?是不是别人的思维都要统一到你的思想上去?你是论坛的主宰。你解释一下“口是心非”是怎样看出的?
   “ 曾经咄咄逼人跟我争论的人后来还帮助我解决过不少难题呢,呵呵”,那是别人心宽,为事论事。要是反过来那该多好啊!那才证明你心胸开阔。
作者: 马芸    时间: 2009-2-13 22:05

呵呵,话不投机半句多,我不打算把精力放到跟谁斗上。这也使我想起自己曾经那火药味十足的态度是多么招人厌恶,因此我不会再犯了。
也建议楼主用多余精力为论坛多做些贡献,我们不能总是索取,我们应给予热心的会员及斑竹于回报及共同分担。
当然步步毒招的人更使人心情压抑。此止,恕我不再奉陪。
作者: 付新    时间: 2009-2-14 20:21     标题: 回复 4# 的帖子

扣了别人分,加了那样批语,还没说明白问题就不奉陪了?
这成了什么斗?把事弄明白了,也许就是对论坛很大的贡献。要不谁知你的观点是什么?发点帖子万一与你的观点不同又要扣分了,怎么发帖?
作者: zt1141    时间: 2009-2-14 21:06

唉!多大的事啊!这点小事还礼尚往来?我在别的网站不知道被删了多少帖子,还不是在网上游荡?
    先说付新,马芸那个评语一看就知道是幽默,开玩笑的,扣你两分玩玩,你还当真?这个网络都是一个虚拟的,他不认识你,你也不知道他,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来到这个网站学习交流。从唯物主义讲,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,都可以一分为二来讲。世界上有很多人种,有很多价值观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和梦想。以前有人说,到美国才知道那是人过的日子,总不能说我们都按照美国模式生活吧,你看现在世界金融危机,又有人说中国模式值得研究。讨论问题我们要对事不对人,心放宽松些,你就会发觉心情很舒畅。
    再说马芸,人家付新也是满腔热忱,毫不保留的在职责范围之内畅谈自己的观点和想法,谁知被你幽默的批评了,你以为人家是布什?被扔了臭鞋,还告诉大家这只鞋是多少码的?人家常委会还有反对票呢。人家级别又低,被你批评还不认为是官大一级压死人。人家本来就是一芝麻官,反正豁出去了,这一下子人家还不跳起来。你也是,一下子就以大欺小,针尖对麦芒,怎么做群众工作吗?那还不硝烟四起了。
    我看,两个人互相做个自我批评和相互道歉,来个一笑泯恩仇,大家团结起来,共同为我们网站的发展、创新出谋划策,创造美好明天!
    我这人很直,说得不好或不同意我的观点,扣我的分,我还会努力再挣回来。
作者: 湘伢子    时间: 2009-2-14 21:35

现在金币值钱了,还是不要随便扣人家的分,打击回帖人员的积极性。以德服人,以和为贵
作者: 寿哥    时间: 2009-2-14 22:01

总之我觉得大家都要互相帮助,彼此都想为着论坛精彩而多作贡献,希望各位大师傅不要存在太多战火硝烟了!以后多为论坛出多一分力,多作些贡献!!!!!!!! :Sn:
作者: 付新    时间: 2009-2-14 23:42

首先谢谢几位。我并不是为单为分而发帖,只觉马芸这种做法不合乎论坛规则,这几天我看了很多,没发现哪有这种扣分规定。如果这样对某一主题只能顺着说,那还有什么跟帖必要。
我也不想多争了。
作者: 天空海阔    时间: 2009-2-14 23:48

原帖由 付新 于 2009-2-14 23:42 发表
首先谢谢几位。我并不是为单为分而发帖,只觉马芸这种做法不合乎论坛规则,这几天我看了很多,没发现哪有这种扣分规定。如果这样对某一主题只能顺着说,那还有什么跟帖必要。
我也不想多争了。
马芸她(他)还不是扣过我2分,我没和他争什么,相反我还给他加了2分

我有气也是放在心里面!绝不让他(她)小看!
作者: ning3322    时间: 2009-2-15 00:11

算了吧,同志们! 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才走到一起,大家该珍惜才是。
    忍一时风平浪静,退一步海阔天空!
作者: 园东家电    时间: 2009-2-15 00:18

赞同6楼说法,争论到此为止。结帖。




欢迎光临 『家电维修论坛 163DZ.COM』 (http://www2.163dz.com/bbs/) Powered by Discuz! 7.0.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