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1月22日

使用氟利昂制冷剂的注意事项

2003 年 12 月 7 日
 

    氟利昂虽属安全无毒的制冷剂,但操作和使用时切不可粗心大意,必须注意以下事项:    1、制冷剂为低压液化气体,盛装制冷剂的容器属于二类压力容器,如果充装、管理和使用不当,极易发生事故。因此,在充装、运输、储存和使用时,必须遵守有关规定。    2、盛放制冷剂的钢瓶必须经过检验,以确保能承受规定的压力。外观有缺陷,不能保证安全或超过检查期限的容器,一律不准充装。充装制冷剂时,不允许超过安全充灌量。    3、在运输和储存时,盛有制冷剂的钢瓶应防止太阳的直射和曝晒,不得靠近热源和撞击。    4、钢瓶上的控制阀常用一帽盖或铁罩加以保护,使用后必须把卸下的帽盖或铁罩重新装上,以防在搬运过程中受碰击而损坏。    5、当钢瓶的瓶阀冻结时,严禁用火烘烤,而应该移到较暖和的地方或用温水解冻。    6、当钢瓶中制冷剂用完时,应即刻关闭控制阀,以免漏入空气或水气。    7、制冷剂应避免触及皮肤,更不能触及眼睛。    8、发现制冷剂有大量渗透量,必须把门窗打开,否则会引起人窒息。    在存在着氟利昂蒸汽的情况下,使用明火会有剧毒的光气(COCL2)产生。因此,在泄漏试验中,如使用卤素检漏仪,就需要加以注意。卤素检漏的使用只能在已经用过其它方法检漏后的最终阶段中进行,这样比较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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