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1月22日

谈废旧蓄电池的修复方法

2012 年 1 月 12 日
 

读《电子报》“废旧蓄电池的修复方法”一文,笔者有几个问题提出来与倪华胜同志商榷。1、蓄电池放电过程是一个“吸液”的过程,用化学方程式表示为:PbO2+Pb+2H2SO4←→2PbSO4+2H20,从这个表达式可看出,蓄电池放电后,其电解质中的硫酸溶质已经转化为固态的硫酸铅PbSO4,从而使电解液“下陷”,形成“干涸”的状态。但经过充电后,极板上的硫酸铅又可以还原成硫酸而进入溶液,使蓄电池电解液“满溢”而呈“湿”的状态。如果以蓄电池放电后的“干”态作为判断蓄电池缺水的依据,而补充“液体”,那么在蓄电池充电后必然显得“液体”太多,甚至跑出蓄电池之外而腐蚀人体或设备。2、蓄电池中的硫酸一般情况下不会减少或消失,即使由于蓄电池在意外情况下“干涸”,也只需补加蒸馏水或去离子水,不可补加硫酸水。如补加了硫酸水,那么蓄电池中的硫酸就会过多,导致蓄电池的不可逆硫酸化而使蓄电池永久性失效。另外,应急灯中的蓄电池通常情况下均使用全密闭的免维护蓄电池,基本上能避免硫酸的减少;其密封橡皮阀可基本上消除水份的“干涸”,故不需补加硫酸溶液。否则,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。3、蓄电池内的“白色糊状物”为玻璃纤维或其它纤维隔膜,不可用摄子挑出。否则,易造成蓄电池正、负极之间的短路。4、注液过多的密闭蓄电池由于液体封闭了溶解氧的通

道,导致充电时的氧气无法与阴极化合,故使正、负极在充电后期或大电流“轰击”时排出气体,轻则溢出的酸雾腐蚀电路或设备,重则可能发生“爆炸”(氢、氧气体急剧化合)。所以注液的蓄电池即使未注满,也不可大电流“轰击”,以免发生意外。5、密闭蓄电池发生不能充电的根本原因是:密闭蓄电池通常采用铅钙合金板栅,但该蓄电池只适用于浮充制使用而不适合于循环使用。因为该种蓄电池在深放电过程中,其板栅与活性物质相接触的界面发生硫酸盐化,从而使本来接触电阻很小的界面产生大电阻,即蓄电池内阻增大。这种现象很容易误诊为电解质“干涸”。一般此类应急灯无恒压浮充装置,不能做到长期接于电网实行自充,导致电网正常时的长期存放或放电后未能及时充满。这样,蓄电池便处于亏电甚至产生硫酸盐化。解决的办法是以高压小电流充电。以蓄电池应急灯内的变压器充电,很难达到此目的;因为蓄电池的内阻很大,充电电压甚至高达100伏以上。本文给出一个充电器,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(见附图)。以该充电器充6V3Ah蓄电池,充电时间为30~35小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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